遭控裡長夫干政...臺中永隆裡長罷免案成立 黃秀玲:予以尊重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長黃秀玲。圖/取自內政部網站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黃秀玲,因部分里民不滿表現,且指控她的丈夫干政,因此發起罷免,臺中市選委會今天公告罷免案成立。黃秀玲迴應表示「予以尊重」,對於指控則不迴應。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今天在網站公告,臺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黃秀玲罷免案宣告成立。

公告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里長罷免案成立應有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的選舉人連署。臺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選舉選舉人總數9392人,罷免案的連署人數應達940人。

臺中市選委會表示,由葉茂隆領銜提出的臺中市第4屆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黃秀玲罷免案,連署人數計1078人,依法刪除人數54人,符合規定人數1024人,已達法定連署人數,依法宣告罷免案成立。依選罷法規定,罷免案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40日內舉辦。

黃秀玲於民國111年裡長選舉中,以92票之差擊敗連任4屆的里長林士元。黃秀玲上任後因部分里民不滿表現,且對外稱丈夫爲特助代爲執行職務,以及指控活動中心、公園管理不當,因此發起罷免。

對此,黃秀玲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對罷免案成立予以尊重,對於指控則不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