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勢超時27分罰200萬元 時力:不符比例原則…但「不後悔」

時代力量因大選造勢超時,遭開罰200萬元。(圖/翻攝時代力量臉書

記者蔡文鈴臺北報導

時代力量因2016年初大選造勢活動超時27分鐘,遭中選會認定違規法院日前判決確定時代力量跟當時的黨主席黃國昌一共遭罰200萬,全案確定。對此,時代力量24日透過臉書表示,雖然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但不後悔。

時代力量表示,對大黨來說,200萬元微不足道,但對第三勢力小黨而言,這是讓原本捉襟見肘的財政更加負擔。但並不後悔,因爲當時有太多話想說,「我們必須告訴支持者,我們做得到,請您給我們一個機會」,雖然無法改變法院的判決,「儘管我們認爲超時27分鐘罰200萬元確實不符比例原則,也將嚴重壓縮小黨蔘政空間。」

時代力量表示,無論是居住正義礦業法轉型正義、國家正常化性別平權憲政改革議題,時代力量一直都選擇站在人民的一方,儘管有時並不討喜,「但謝謝你們,一路上跟我們站在一起,會繼續努力爭取大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