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未婚夫狂砍190刀慘死! 女子母親認屍遭阻「看了會活不下去」

24歲的年輕女子,被相差4歲的同居未婚夫持刀瘋狂揮砍,整整190刀讓她當場慘死。(圖:shutterstock/達志)

南韓江原道去年發生一起恐怖殺人事件,受害者爲24歲的年輕女子,被相差4歲的同居未婚夫持刀瘋狂揮砍,整整190刀讓她當場慘死,臉部、頸部傷勢最嚴重。而未婚夫更在案發後親自報警,因女子死狀悽慘,警消不得不勸阻認屍的死者母親「不要看」。目前該男子一審遭判處17年徒刑,二審仍在進行中,結果預計4月17日出爐。

據韓媒JTBC節目《事件班長》討論該案件,去年7月24日中午12時59分左右,發生在南韓江原道甯越郡某座公寓,28歲柳姓男子持刀狂砍24歲鄭姓女友190下致死,犯案後自行打電話報警投案。

據瞭解,柳男和鄭女原定今2024年3月結婚,當時已經開始着手準備婚禮,他供稱犯案動機是:「和鄰居因爲樓層間的噪音問題發生爭執,又聽到女友說了侮辱性的話,纔會一時激動犯案」。節目中,製作組公開了柳男報案當時的電話錄音,他當時雖呼吸粗重,但聽起來情緒穩定,對員警反覆說:「我殺了女朋友」,員警要求他留在現場時也平靜回答:「好的」。

鄭女的母親接受節目訪談時提到,趕抵現場的消防員正好是女兒的同窗,由於鄭女遺體的臉部與頸部遭到嚴重砍傷毀損,死狀對他造成極大心理創傷,該名消防員甚至爲此主動打電話給死者的母親,勸她絕對不能親眼看遺體,表示「父母看了會活不下去的」,鄭女的母親因此直到最後沒能見到女兒最後一面。

春川地方法院甯越分院一審判決於今年1月11日出爐,因柳男犯案時精神薄弱,且主動自首,所以判處17年有期徒刑、命令配戴電子腳鐐,不過柳男卻認爲判刑過重,提出上訴。二審仍在進行中,結果預計4月17日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