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自負不能追究 新北中學生拔河要籤「生死狀」?

東森新聞記者蘇日宏王哲男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所中學學生參加校內體育競賽校方竟然要求家長同意書,強調是「自願」參加,如果比賽期間造成任何傷害,將放棄追究責任,讓不少家長傻眼,認爲校方根本是在推卸責任。對此學校方面表示,他們是參酌學生的健康資料,針對部分心臟氣喘病史學生家長髮出同意書,主要目的是提醒家長注意學生的健康狀況,而不是卸責,可能沒有說明清楚纔會造成誤會,也對此致歉。

這一張家長同意書讓不少當父母的看了很不舒服,內容強調學生比賽期間造成任何傷害,一切由本人自行負擔,還要放棄向主辦單位追究責任,白紙黑字要學生和家長簽名,沒有任何校方的官方證明。家長不禁要問,僅是學校運動會的校內比賽,當老師的有必要這樣卸責嗎?

學生家長認爲,公立學校怎麼可以推卸責任,學校本來就應該要注意到危險的防範,不能說因爲要辦這個活動,而要家長我籤這種同意書。對於家長的質疑,校方則拿出學生的健康資料報告,澄清不是卸責,其實只是一種善意的提醒。

學務主任林志昌解釋說:「學生如果有健康異常的話,我們會做這樣的一個通知,讓家長知道說孩子身體狀況可能有一些異常,又要報名參加這樣的一個競賽,可能會需要注意一下。」但回頭再看同意書,沒有任何提醒字樣,也沒有說明學生的病史,任誰看了都會誤以爲學校有意藉此撇清責任。

學務主任林志昌坦言,這份同意書在用詞上面並沒有那麼周延,造成家長的困擾,學校表示歉意,也會就這部份修正。幸好最後有解釋清楚,不然真的會讓人誤以爲校方想辦活動,又不想承擔意外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