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女兒150萬表謝意 老翁反悔要討判敗訴

老翁贈送女兒150萬元做爲長期照顧的感謝,事後卻反悔要討回,父女因此對簿公堂。(圖/非本案當事人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東報導

臺東一名年事已高的鄭姓老翁贈送女兒150萬元,表示要給孫子孫女求學與嫁娶之用,不料事後卻反悔,改口說只是委託女兒保管,要求返還遭到拒絕後,父女對簿公堂。法官審理髮現,當時老翁是親自提款、親筆填寫提款單,孫子、孫女也證稱阿公曾說要給他們150萬元遊學、當嫁妝,因此判賠老翁敗訴。

鄭姓老翁指控,女兒以避免他的財產被人騙取爲由,表示要幫他保管,但事後卻不願意返還,因此提告。但鄭女則反駁,當時是父親表示心疼她工作養育子女不易,加上感謝她長期照顧,才贈與150萬元給她作爲子女日後就學及婚嫁之用。

臺東地院法官調查發現,提款時是老翁親自前往,提款單上的簽字也是他親筆填寫,加上老翁不但無法提出保管約定的證據,前後說詞也不一,對於150萬元是要給孫子、孫女做爲求學、嫁娶之用沒有否認,卻先說「沒有說用送的給他們」,又改口「我沒有給他們150萬」。

此外,法官根據馬偕紀念醫院臺東分院報告,得知老翁因爲陳舊型腦中風及老化,有近期記憶力注意力遲緩等情形,加上孫子、孫女也證稱阿公曾表示要給他們150萬元作爲遊學和嫁妝的費用,最後採信女兒的說法,判決老翁敗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