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獨居翁3000萬房產!惡男1月曾作案被逮 檢聲押被飭回

旅英女子在社羣媒體爆料獨居老父被詐騙,3000萬房產被過戶。警方12日逮到假冒「華碩投資公司」經辦員的陳姓男子並聲押獲准。不過陳男早在1月25日因擔任車手遭聲押,陳男騙法官指自己跟詐團不再聯絡,法官採信說法將其飭回,讓他又得以繼續作案。(賴佑維攝)

旅英女子在社羣媒體爆料獨居老父被詐騙,3000萬房產被過戶。警方12日逮到假冒「華碩投資公司」經辦員的陳姓男子並聲押獲准。不過陳男早在1月25日因擔任車手遭聲押,陳男騙法官指自己跟詐團不再聯絡,法官採信說法將其飭回,讓他又得以繼續作案。

桃園地檢署調查,陳姓男子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其中桃園楊梅1名婦人1月12日被詐騙75萬,她發現被騙後報案,警方讓其擔任誘餌,24日成功逮捕陳姓男子,並在身上起出「華碩投資公司」相關證件,桃園地檢署25日認爲陳男涉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押,桃檢今天提起公訴。

但陳男涉嫌在羈押庭中,稱自己的手機已被遠端刪除資料,已經沒有聯絡詐團同夥的方式,因此不會再犯。法官雖也認爲涉嫌重大,但採信陳男說法,認爲沒有串證之虞,連交保都沒有就飭回。

殊不知,陳男被飭回後,又與「華碩投資公司」詐團成員聯繫上,並欺騙獨居老父得逞。有檢察官痛批,法官於羈押庭實務中,對於符合羈押要件的被告,往往被告採哀兵政策,即輕易採信被告說詞,如今天是第一次犯案、手機等證據都被扣案、不會滅證、不會逃亡等似是而非之理由,即心軟而不忍羈押,甚而連交保都不交保。他痛批,如果法院連事證明確的車手都不押,幾乎不可能再繼續查得躲身幕後的詐團成員,更諻論追回被害人遭詐騙的財產。這種車手如果交保,往往隔天就繼續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