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灌醉單親媽性侵2次求緩刑 法官火大:就這態度不準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無業郭姓單親爸爸2015年10月透過LINE羣組認識一名單親媽媽小芬化名),隨後與其他3名成員相約聯誼,卻趁着女方酒醉意識不清時分別性侵2次得逞,事後被逮還堅持不認罪,直到檢方拿出DNA鑑定報告才坦承並要求緩刑。臺中地院法官霸氣打臉並表示,郭男堅不認罪一再浪費司法資源,就此犯後態度實在難以給他有利的評價

▲單親媽媽小芬參加聯誼,卻遭同樣也是單親的郭男趁其酒醉時性侵2次得逞。(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郭男透過LINE羣組「單親俱樂部」認識小芬,2015年10月與另外3名男女相約一起遊覽臺中市區,吃完晚餐一行人就到他家喝酒續攤。5人喝到隔日凌晨1時許,郭男發現小芬已經醉到意識不清,於是假借扶她上樓休息時性侵1次得逞。

可惡的是,小芬隔天早上7時許醒來仍覺得宿醉頭痛,於是婉拒參加當天的聯誼行程。郭男則藉機說要照顧小芬而留下,並趁其他成員離開後再次性侵得逞。

然而,事情露餡後郭男卻頻頻否認犯行,面對檢警詢問都含糊敷衍、避重就輕,顯然是想推卸責任,直到檢方拿出DNA檢驗報告才故作誇張表示,原來當天自己真的有和小芬發生性行爲,同時又以目前無業且需撫養2子女身障弟弟爲由請求緩刑。

臺中地院法官認爲,郭男從落網後就一直堅稱自己沒有性侵小芬,直到上法庭時才坦承,後又以「保護家人之心」請求緩刑,可見他早就知道自己的行爲有錯,卻一再浪費司法資源,更讓受害者身心受創,就此犯後態度實在難以給他有利的評價,於是依趁機性交罪2次分別判處3年4個月,合併應執行4年有期徒刑且不得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