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主借10萬卻硬搶25萬稱本金加利息 民衆以爲搶劫急報案

▲江男與曾女(紅箭頭)交付25萬保證金後,卻被債主(綠箭頭)說是10萬元的本金利息,直接搶走。(圖/記者柳名耕翻攝(下同))

記者柳名耕臺北報導

臺北市松山分局23日獲報,民衆指出在南京東路四段、健康路目睹搶劫案員警趕抵現場後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現雙方債務糾紛,向吳姓債主借10萬元的江男因爲還要借100萬,要求25萬保證金,結果債主卻說是10萬元的本金加利息,最後被警方逮捕依重利、妨害自由送辦。

警方調查江姓男子(52歲)在2017年11月22日向吳姓男子(19歲)借了10萬元,雙方簽了本票後,約定每個月還款1萬6千元,23日江聯絡吳男表示還要借100萬,吳男聲稱可以介紹金主放款,不過需要25萬的保證金。

雙方約在23日下午在南京東路、健康路口談判,江男帶着曾姓女友人到場繳交25萬的保證金,結果吳男點完錢後卻說,25萬是10萬元債務的本金加利息,隨即搭着朋友的車離去。

有民衆目睹整起事件經過,以爲是搶劫,就打110報案,員警調閱監視器循車牌找到吳姓債主以及同行的趙姓(18歲)、李姓(19歲)男子,訊後依妨害自由、重利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