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指司法不公衝撞總統府 司法院譴責污衊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日前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張德正寄信給媒體對外宣稱是因與妻官司判決不公犯案,臺北地院在27日發出新聞稿澄清,張德正與前妻2項官司判決絕無不公之處,而司法院長賴浩敏則是在巡視臺北地院面對媒體採訪時,重責張德正的說法是對司法污衊和不負責任的說法。

▲張德正對外宣稱因司法判決不公,才駕砂石車衝撞總統府,臺北地院澄清絕無此事,司法院更譴責是污衊不負責的說法。(圖/東森新聞)

臺北地院表示,被告張德正因告訴人林怡萍提出傷害告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100年8月26日判決,張德正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因被告張德正未上訴已確定。

被告張德正因告訴人林怡萍提出恐嚇及妨害名譽告訴,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在102年5月31日判決,張德正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共8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後經檢察官提起上訴,現爲北院戊股承辦審理中。

臺北地院強調,全案本院承審法官依法審理,並無被告張德正所指摘司法不公情事。而司法院長賴浩敏在視察臺北地方法院,並面對媒體提問張德正相關判決案件時表示,經他了解判決相關案情後認爲,臺北地方法院對張德正案所做的裁判非常適法,沒有任何的不妥,隨便誣衊司法不公是不負責任的講法,而且是對司法極不公平的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