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條款」通過! 星宇航空可望年底申請成立

星宇航空。(圖/翻攝自星宇航空FB粉絲專頁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籌組全新航空公司「星宇航空」,重返航空界,他之前也質疑現行民用航空運輸管理規則」對航空業門檻不合理。而民航局交通部提出修正草案,交通部6日傍晚批准,張國煒有望在年底前依據新規定申請成立星宇航空。

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籌設航空公司需有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而且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60億元以上的合作伙伴才得申請。先前民航局研擬修法,被業界批是「張國煒條款」,9月初「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也遭交通部退回,當時理由是想一併檢討有無其他相關法規要一起處理。而張國煒曾經直言臺灣航空業入門門檻很不合理,臺灣目前有很多法令都很舊了都沒去修,已跟不上現今國際法令。

▲張國煒。(圖/記者文萱攝)

民航局上月底再重送「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因爲交通部長賀陳旦出國參加亞洲太平洋經濟合作會議(APEC)運輸部長會議,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是職務代理人,他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昨天傍晚批准修正草案。因爲國慶連假,最快下週纔可能預告修法,預告期通常是兩個月,估計正式實施日期是年底前。

民航局已針對籌設航空公司的門檻開過2次公聽會,而交通部同意的修正草案,不以原先規定的業別做限制,改以財力能力做爲主要考量,取消「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門檻,但仍要求要必須以公司或企業名義申請,提出60億元財力證明,而且要有五大飛安主管以及引進3架以上的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