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3000萬涉貪案 證人腹瀉請假檢方不爽

嘉義縣長張花冠。(資料照片

地方中心嘉市報導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收受廠商3000萬元賄款,遭檢方求處重刑,嘉義地方法院2日傳喚證人潘忠豪,潘忠豪卻在開庭前以腹瀉爲由請假。

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因嘉義縣「大埔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以協助廠商取得土地設定、展延融資爲由,涉嫌向廠商潘忠豪收取3000萬元賄款,經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以維官箴。

嘉義地方法院下午傳喚證人潘忠豪、前嘉義縣政府城鄉發展處長劉培東2人,潘忠豪上次庭期以開公司股東會爲由請假,上午又以罹患急性腸胃炎爲由請假,引起公訴檢察官不滿,當場審判長反映,請院方及早因應潘忠豪下次又有其他理由不來的情形

審判長張道周表示,證人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或不聽傳喚,院方可以用拘提或其他方式處理。由於院方要求證人潘忠豪、劉培東2人同時到庭交互詰問,合議庭法官最後諭令2月20日上午再進行審理

同案約談的立委陳明文(前嘉義縣長)、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張景森因事證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同案被告廠商潘忠豪因涉及公司法刑法僞造文書等罪嫌部分,牽涉到管轄權問題,由嘉義地檢署移轉檯中地檢署繼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