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交警投資被詐竟加入詐團連詐9人 判刑2年9月再免職

彰化警方偵辦詐騙案件,發現9名被害人匯款到員林警分局凃姓員警帳戶,進而查出他投資虛擬貨幣被詐之後,提供個人帳戶給詐騙集團洗錢。彰化地方法院依違反組織犯罪制例判決凃姓員警有期徒刑2年9月,員林警分局宣佈記二大過免職淘汰。一審判決可上訴。

員林警分局今表示,55歲凃姓員警原本是交通警察,因投資虛擬貨幣被詐,蒙受經濟損失,2022年7月起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作爲人頭帳戶,員林警分局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的立場主動介入調查,報請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判決書指出,凃姓員警加入自稱「蘇格蘭銀行經理」、「老總」的不詳詐團分子及楊姓男子組成的詐騙集團,並提供郵局、中信銀、合庫、土銀的個人帳戶,自2022年7月至9月吳姓等被害人先後匯款4千元至25萬元,凃姓員警提領出來交給楊男和詐團成員,由楊男兌換成美元匯款到國外製造資金斷點,凃姓員警共得到1萬7千元報酬。

法官審酌凃嫌擔任警察人員,顯然非常清楚現今詐欺猖獗的狀況,明知詐欺集團犯罪危害民衆甚鉅,政府嚴加查緝並加重刑罰,凃員仍貪圖利慾、以身試法,擔任提供帳戶、車手取款、轉交贓款的工作分擔,暨審酌他在這案件中的分工程度、分贓比例、所造成損害及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2年9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處交通隊被詐後卻加入詐團的凃姓員警有期徒2年9月。記者簡慧珍/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