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母子遭虐 警密錄器畫面曝光家暴男在門外 2警被記申誡

彰化母子遭虐案,警方公佈密錄器影像澄清,接獲報案到場發現大門緊閉、找不到王女,且粘男人在門外,並未包庇。不過2名員警處理不當,被記申誡1次。(翻攝畫面)

粘姓男子昨天晚間遭鹿港警方拘提到案。(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王姓婦人攜子再婚,不料竟遇上恐怖家暴渣男,她控訴丈夫粘男家族勢力龐大,她慘遭暴力相向長達2年竟求助無門,首度報警時卻疑似遭家防官與轄區派出所員警刁難。鹿港分局公佈員警的密錄器畫面澄清並未包庇粘男,表示第一次獲報到場,大門上鎖呼叫沒人迴應,撥打王女手機門號及室內電話均未接聽,且當時粘男人在室外,加上接獲交通事故報案,因此離開現場;不過2名員警處理不當,各記申誡一次處分。

鹿港分局表示,有關王女指控員警今年7月28日到場未積極處理一事,經查王女當天主動打電話到洪堀派出所,指定找熟識之胡姓勤區警員報案,胡姓警員立即派遣2位員警到場處理。員警到場後立即下車查看,並在王女住處周遭及窗戶巡視,惟該處大門上鎖,呼叫王女未應答,另撥打王女手機門號及該戶室內電話均未接聽,且當時粘男在室外,胡姓警員遂撥打電話給王女與粘男熟識之莊姓友人(阿清)到場協助處理,員警於現場察看5分鐘後,因接獲交通事故報案而離開現場。

事後王女向內政部警政署及鹿港分局投訴,經調查釐清事實,鹿港分局認定本案處理員警未依規定妥適處理,已於110年9月16日給予申誡一次處分。

鹿港警方澄清,虐童影片爲今年3月發生,當時王女並未向本分局及其他警察機關報案,鹿港警方於12月3日獲報後,立即於12月4日報請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並獲核發拘票,同日19時許拘提粘嫌到案;另外,王女2年間歷次報案,警方均有依規定受理偵辦及通報相關單位,絕對沒有因爲粘男身分或家庭背景,而有包庇家暴加害人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