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員施嘉華涉賄關押5個月 今傍晚無保釋回

施嘉華去年11月羈押禁見至今長達5個月,據傳今天傍晚8點左右,他已經無保釋回。(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議員第三選區施嘉華與妻子和父親,選前爲爭取支持,再度涉及賄選,利用贊助墊付文宣品名義,變相提供等價之現金而賄選,去年11月羈押禁見至今長達5個月,據傳今天傍晚8點左右,他已經無保釋回,施嘉華委任律師表示,法院認爲施嘉華已無羈押原因亦無羈押必要,故在今日審理結束後,當庭無保釋放。

施嘉華和曾擔任線西鄉代會主席的父親和妻子,在2018年參加縣議員的時候,發放走路工,遭判決有期徒刑、緩刑5年確定,當選無效之民事事件,也遭確定,當選1年後被解職,施嘉華今年再度參選,依然不知悔改,再度變相賄選,選前就被收押,施嘉華抽到7號,依然在臉書,張貼競選文選,強調「問心無愧,請勿未審先判,搶救」,雖當選了,但至今還沒機會宣示就職。

施嘉華與父親施復興在去年11月23日大選前3天被逮,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年1月18日檢方依選罷法起訴,召開續押庭時,施復興及施嘉華父子仍否認犯案,法官認爲2人有相當影響力,足以湮滅證據與勾串之虞,因此裁定續押禁見,並禁止通信。

對此施嘉華委任律師環海法律事務所所長律師廖國竣表示,施嘉華僅是爲當時村長、鄉代候選人代訂訂製競選文宣用品,並未涉及賄選,且協助訂製的文宣品款項都已收迄,僅部分尚未清償,檢方僅憑尚未清償的候選人,就主張施嘉華有行賄嫌疑,顯屬無稽。

廖國竣強調,所有受偵查之候選人均陳述施嘉華並未要求其等就協助代訂文宣品乙情,應投票與被告作爲回報,難認有何行求、期約之事實,應爲施嘉華無罪之判決;法院認爲施嘉華已無羈押原因亦無羈押必要,故在今日審理結束後,當庭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