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永靖鄉代會賄選案 9人遭訴

永靖鄉代會主席林大福因涉正副主席賄選案29日遭彰檢起訴。(翻攝自林大福臉書)

永靖鄉代會正副主席選舉賄選案,彰化檢調查扣的賄款。(彰檢提供)

彰化縣永靖鄉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大福、副主席邱平舜爲求連任,涉嫌於去年代表會正副主席選舉前聯合出資以每票60萬元行賄代表被查獲,彰化地檢署偵結認爲林、邱與另3名代表以及涉嫌幫助行賄或收賄的前鄉長黃建彰等共9人,29日均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淑媛指出,林大福、邱平舜於去年當選爲代表後爲尋求正、副主席選舉可以當選連任,各出資225萬元及75萬元準備以每票60萬元行賄5名代表,並將全數賄款300萬元現金寄放在前鄉長黃建彰處,隨後透過趙姓男子等人居間行賄,最後兩人是以6票對5票贏過對手當選。

這起賄選案,盛傳因當時兩派相爭且相互「加碼」導致1方人馬不滿檢舉才引來檢調重視,今年3月14日檢察官姚玎霖指揮偵辦,經調查,受賄代表中除了詹文惠不知情而由其父親詹日新收下賄款之外,邱世明、餘秉峰、邱柏彰等3名代表是親自收受,餘款60萬元則未送出。

黃淑媛表示,歷經月餘追查,檢方先後羈押詹日新、邱平舜、邱世明、黃建彰及林大福等人,借提及訊問達67人次,目前事證已備,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爲除代表林大福、邱平舜、邱世明、餘秉峰、邱柏彰涉嫌行賄、收賄外,黃建彰等4人則分別涉嫌共同行賄、幫助行賄與收賄,均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起公訴,扣案所得300萬元則聲請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