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瀞分爲歷史建築管理修復請命 文化局:將全力維護與修復

市議員張瀞分於議會中,爲歷史建築管理修復請命。(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會教育文化業務質詢,市議員張瀞分關注歷史建築的管理與修復問題,並要求政府對歷史建築及古蹟要妥善修復、活化利用,不要荒廢養蚊子,埋沒它原有的價值

張瀞分說,根據臺中市政府文化資產處的資料,臺中市目前有51處市定古蹟、118處歷史建築,另外,還有3處紀念建築,共計172處,其中112處屬公有權、52處屬私有產權,另外還有8處是公私產權都有。

文化局張大春說,在豐原區有2處古蹟及10處歷史建築,目前頂街派出所已經修繕完成,萬選居也正修繕中,還有部分歷史建築位於學校中或屬私人財產

張瀞分指出,豐原區有好幾個歷史建築都尚待修復,其中,位於市府陽明大樓旁的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舍】及歷史建物【豐原林務局宿舍羣】,遲遲沒有修復,周邊民衆抱怨已經影響市容觀瞻,甚至衍生治安問題,此外,【原葫蘆墩圳入水口】旁就是自行車道觀光客很多,市府也應該儘速處理,不能不管不顧。

張大春表示,市定古蹟【營林所臺中出張所宿舍】及歷史建物【豐原林務局宿舍羣】,都是林務局所有,中央應該做爲地方模範,希望林務局儘快編列經費修繕再利用。至於【原葫蘆墩圳入水口】,文資處表示,產權屬國有財產署,入口處下方在921大地震時受損,因爲水流沖刷必須等河川整治河道後,才能進一步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