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警酒駕大執法 首日入帳近50萬

彰化縣警局1日出動全縣250名警力擴大執行酒駕攔檢勤務。(謝瓊雲翻攝)

彰化縣警局1日出動全縣250名警力擴大執行酒駕攔檢勤務。(謝瓊雲翻攝)

配合酒駕新制上路,彰化警方昨天起一連三天執行酒駕大執法。(謝瓊雲翻攝)

配合酒駕新制上路,彰化警方昨天起一連三天執行酒駕大執法。(謝瓊雲翻攝)

彰化縣警局1日起一連三天結合全縣8個分局,出動250名警力同步實施酒駕大執法,首日就有23件違規,包含汽車17件、機車4件和電動自行車2件,入帳近50萬元;其中9人因酒測濃度達0.25以上遭移送法辦交通隊組長蕭汝上強調,配合新制實施,檢方偵辦時也將同步提高裁罰基準

全縣酒駕大執法首日,汽車部分,有2名駕駛表明拒測,警方依法當場開出每人18萬罰單鹿港分局在臺17線上攔檢,因駕駛人酒測值超標,車上坐滿4名乘客各遭連坐開罰600元,田中分局轄內也有1乘客被連坐開罰;另外有3名汽車駕駛人酒測值在0.18至0.25之間,各開罰3萬元。

另外,機車部分有2名騎士酒測值超過0.25遭移送,另2名酒駕騎士則各開罰1.5萬元;值得一提的是,2名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民衆被攔檢時拒絕酒測,亦被開罰2400元,大執法首日合計就爲國庫進帳48萬7800元。

彰警指出,酒駕新制7月1日正式上路實施,一連3天的大執法,將促使酒駕者同車乘客「不敢」、「不能」存有絲毫僥倖,藉本次勤務執行,讓民衆知悉酒駕新制已上路,以達宣導效果

蕭汝上強調,新法實施後,若第2次拒測將可開罰36萬,第3次罰鍰高達54萬,呼籲民衆切勿酒後駕車,最好找代駕、指定駕駛找親友接送。

彰化警方統計,今年迄今已取締汽車酒駕658件;機車酒駕1082件、酒駕公共危險1125件、拒測132件,配合新制實施,將持續加強防制酒駕各項相關作爲。全縣酒駕肇事案件經比較今年迄今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計398件,死亡2人、受傷256人,較去年同期發生計476件,死亡2人、受傷318人,發生計減少78件,酒駕傷亡人數減少62人,顯見酒駕肇事情形已較往年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