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培萌岳母描述被"搶娃"現場:進門一拳將我打趴

本站娛樂11月10日報道 近日,張漠母親家中還原張培萌暴力“帶走”自己外孫女的經過,她說:“特別大的力量把門拽開了,然後一拳打在我後背上,將我打趴,緊接着我看見一個大腳,那個鞋我認識,是張培萌的鞋。然後我就迅速抱住了張培萌的腳脖子,他就踹了我兩腳,我左手的手指都踹淤青、腫脹,而且這塊當時就沒皮了。他順手又回頭打了我一拳,打在我的右眼睛上......”

張培萌入室強搶孩子視頻曝光 妻子長文控訴

張培萌強搶孩子(來源:本站娛樂)

本站娛樂10月18日報道 今日,張培萌妻子張莫涵在微博發佈張培萌等人強行入室搶走孩子的視頻,並配長文:

【迴應@張培萌 經紀團隊】 如果沒記錯,你有兩女一男共三個經紀人,我只有我自己,所以我還是以個人的方式來回應你的團隊聲明

【1】我在北京有過3次報警@平安北京 第1次,2019年3月23日(孕3月) 原因:我嚴重孕吐後飢餓,半夜在牀邊吃東西吵醒張培萌,他大怒並和我爭吵,其間動手打我。 結果海淀區上地派出所接到我的報警,但由於張培萌父母及時到場勸說並保證張培萌絕不再犯,我心軟放棄出警驗傷機會

第2次,2020年3月24日(產後6個月) 原因:張培萌因想騎摩托車出去玩,不願幫我去超市採買家庭所需而發生爭吵和家暴。(由於我難產大出血,醫生明確告知不能提拿重物,以免加重子宮脫垂。疫情期間我們家囤糧採買量大,我纔開口向張培萌尋求幫助。) 結果:我因擔心疫情期間去醫院驗傷可能帶回病毒傳染孩子,遂在電話報警後再次致電海淀區清河派出所放棄出警驗傷機會。

第3次,2020年5月7日 原因:不多贅敘。 結果:海淀區清河派出所接警並出警。驗傷結果爲輕微傷,當警察問我是要“調解”解決還是“拘留”解決時,我猶豫了。我承認,我那時候還愛着張培萌,並不想他被拘留。所以我問警察:“非夫妻關係的人被打怎麼處理?”,警察說:“賠錢和道歉。”我說:“那就道歉吧,賠給我666元,我希望以後我都順順利利的。”警察笑後說:“我替你做個決定吧,520快到了,張培萌你給你老婆5200,希望你好好愛她。你辜負她了。”我和張培萌雙方均留有筆錄,並在結案書上簽字(結案書內容包括:張培萌向張莫涵道歉並賠款5200元,材料保留在派出所),我的確放棄了張培萌經紀團隊所說的立案認定家暴並拘留他的機會。

【2】這條微博中的視頻是2020年8月24日下午13時21分,張培萌先生帶着三名男子來我哈爾濱家裡結夥非法入室、施暴並搶奪孩子的經過。我至今還看一次哭一次,請大家注意耳機音量,視頻中的聲音有些刺耳。這就是張培萌經紀團隊所說的:作爲唯一“監護人”、將娃“帶”回北京、“整個”過程、“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你們作案過程安排周密,一人率先下樓開車接應、一人留守電梯間放風接應、一人陪同張培萌非法入室施暴和搶奪孩子。聽說視頻中在電梯間放風接應的人叫陳明帽子眼鏡口罩這麼嚴密,難道是你所屬經紀公司五魁首(北京)體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法人兼你的三個經紀人之一的、我的老熟人陳明老師?難道你的經紀團隊不僅參與到聲明的撰寫,甚至參與到聲明中部分事件的策劃和執行? 另外,就在昨天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經表決通過#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 ,其中明確指出“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在離婚官司還未開庭、撫養權還未判決之時,張培萌非法結夥入室施暴並搶奪孩子的行爲不但侵害了我作爲母親照顧孩子和看望孩子的基本權利,更是嚴重損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3】關於張培萌經紀團隊聲明中表示我“索要大量現金”的表達和有些網友“拜金物質”的指責。我只說一句——結婚生子前,我年收入是同期張培萌年收入的2倍左右(合同正規、稅款繳納清晰),我產後70天就積極恢重回職場。不知道您們所謂的“索要大量現金”是哪些內容,“拜金和物質”又從何而來。 最後,對張培萌團隊的七條迴應聲明中的其他條款,我的迴應是“略”。 補充:關於張培萌一行人結夥非法入室、施暴並搶奪孩子的情況,我們於2020年8月24日報案,@平安哈爾濱 哈爾濱道里區共樂派出所受理。案發後16天,2020年9月9日,我們收到驗傷報告。案發後30天,2020年9月22日,哈爾濱道里區共樂派出所的兩位民警來到北京錄了張培萌的筆錄,報分局審批並返回哈爾濱。今天是案發後的第55天,我們相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等待結果。 還有,一句發自內心的話——感謝大家的關心和支持,真的,謝謝。

10月15日下午,短跑名將張培萌妻子控訴自己遭到家暴,曬出相關照片及聊天記錄作爲證據,並曝出男方婚內出軌,還搶走孩子。目前她已向張培萌正式提出離婚訴訟並等待開庭。

媒體聯繫到張培萌經紀團隊,對方迴應張培萌被妻子家暴一事,表示7月中旬,張莫涵女士趁張培萌熟睡,在張培萌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女兒偷偷從北京家中帶出,帶到哈爾濱。8月下旬,張培萌去哈爾濱,作爲娃在哈爾濱的唯一監護人,將娃帶回北京。整個過程,沒有傷到任何人。這一年來,張莫涵女士在北京多次報警“家暴”,北京警方經過調查後均不予以支持。所謂的“婚外關係”,更是無中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