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卡13年 黃達業:嚴重傷害政府威信

▲彰銀案歷經13年,經歷數次政黨輪替仍未解決。(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總統大選前哨站開打,藍、綠兩黨爲了總統候選人意見相左,臺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名譽主任黃達業直言,這些當權者在爭取大位時,別忘了對選民的承諾,更重要的是「政策延續性」,其中金融業最關切的彰銀案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爲扁政府通過的彰銀案,一卡就是13年,不只馬政府不延續,最後還演變成公股搶民營的經營權,「對於政府威信,已經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臺新彰銀案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外界普遍預期,今年上半年將會有最終結果,再度引起外界關切。爲此,臺新金日前召開法說會時,臺新金總經理維俊對此公開表示,如果臺新勝訴,希望政府能夠信守當初承諾,繼續執行當初的公股整並政策,臺新也會配合大舉增資彰銀;如果政府希望臺新退出彰銀,就要跟政府談一個合理可行的退場機制,政府要把投資的365億元還給臺新。

對於臺新金的明確表態,有金融業高層直言,既使判決確定,彰銀案因爲已從政黨輪替的藍綠惡鬥,變成藍綠雙方共業,彰銀案的處理方式恐怕還是不會有共識。但政策的不延續性,也會讓選民唾棄,這也是白色力量跟韓流崛起的原因。

黃達業也指出,當年這個標案,是政府公開尋求民營金控援救當時陷入嚴重經營危機的彰銀,臺新依照政府承諾條件入股彰銀,政府唯一要做的就是履約。即使政府後來基於民衆財團的社會氛圍想要解約,至少也要把錢還給臺新金,將一切恢復原狀,但至今歷經藍綠執政,仍沒有一個內閣願意這樣做,甚至塑造「財團要吞掉彰銀」來模糊焦點

黃達業認爲,不管是蔡政府或是接下來的執政者,都必須要解決彰銀經營權的問題,別拘泥於要不要讓臺新經營,畢竟要進要退,臺新金都只能配合。

▲臺灣大學金融研究中心名譽主任黃達業。(圖/翻攝自黃達業臉書)

彰銀案是2005年時,民進黨政府爲推動二次金改,大舉鼓勵進行金融整並,而臺新金當初爲了拯救逾放比過高、財務體質岌岌可危的彰銀,斥資365億元取得彰銀22.55%股權財政部爲首的公股持有18%,臺新金變成彰銀第一大股東,並取得彰銀經營權。沒想到2008年政黨輪替,馬政府上任,金改被全面污名化,臺新金甚至一度被指控標得彰銀股份過程涉及不法,直到2014年司法才還臺新金清白。

2014年12月彰銀董事改選,財政部藉由收購委託書,在9席董事中獲取4席普通董事及2席提名的獨立董事,原本一度被民營化的彰銀,再度被收歸財政部掌控。由於臺新金跟財政部雙方對簿公堂長達13年之久,就算這之間再次經歷黨輪替,民進黨也重新執政,彰銀案仍未解決。

對於臺新金來說,可以說是經歷一場政黨輪替的騙局,臺新金董事長吳東亮每每被問及此事,都常跟媒體訴苦:「我們就是太相信政府,花了365億元,最後只換回3張紙(指公文)。」這也成爲臺新至今最大的痛,因爲如果365億可以拿回來,臺新金在國內金控的各項指標皆排在前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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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