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嘴巴頭腳踢 保母下重手

中市陳姓婦人指控,她將2歲幼子送到西區託嬰中心身上陸續出現不明傷痕,調閱監視器發現保母兒子掌嘴、巴頭、腳踢凌虐。警方調查後,將園長及保母3人依違反《兒少法》及傷害罪函辦;中市社會局也認定有虐童事實,將對業者及保母開罰。

陳婦控稱,她2歲兒子自2個月大就送到這家託嬰中心,5個月後兒子改由賴姓及陳姓2名保母照顧,身上卻常出現大小瘀青,但園方都推稱不知情。

陳婦說,她日前幫兒子洗澡時,發現他手臂抓痕紅腫,調閱監視器影像發現賴、陳2人不但對班上7名幼童掌嘴、巴頭、腳踢,還用力推擠、拉扯幼童,遂報警處理。警方發現陳婦幼子雙肘有紅腫情形,傳喚託嬰中心陳姓園長及賴姓、陳姓保母3人說明。3人均否認虐童。

陳姓園長昨不願迴應媒體詢問,僅表示一切配合社會局調查。但也有家長表示,她孩子送到這家託嬰中心2年多,並沒發現有虐童情事

臺中市盧秀燕強調,市府對虐童絕對嚴懲,她要求相關局處針對虐童案不但要重罰,更不容許業者換公司重新開設。

中市社會局長李允傑說,經查該託嬰中心確有虐童事實,市府將依照《兒少法》處以6萬元至30萬元罰款,並禁止終身不得從事兒少服務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