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案 北檢傳喚副總及法遵主管

臺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案,繼日前傳喚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現任董事長徐光曦後,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兆豐銀副總經理樑美琪、法遵主管天祿釐清案情

兆豐金控旗下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涉及洗錢,在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首季一般業務檢查中,被指控2012年涉及違反銀行保密法反洗錢法,遭到重罰1.8億美元(約新臺幣56.9億元)。

爲釐清兆豐銀案,北檢23日約談蔡友纔到案說明,訊後諭令限制出境、出海及小三通,並由他字案轉列偵字案被告;另外,也以證人身分傳喚徐光曦,最後訊後請回。

北檢表示,今天再以證人身分傳喚樑美琪、陳天祿到案說明,至於是否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及金控法,仍待釐清。10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