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列特赦陳水扁三條件:缺一不可

前總統陳水扁。(資料照,趙雙傑攝)

總統蔡英文即將在520正式卸任,如今傳出蔡可能會特赦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並以聲請沒收扁家已被扣案的11億元不法所得方式,降低社會衝擊。對此,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認爲,如果陳水扁想被特赦,認錯、道歉、還錢三項條件,缺一不可。

《鏡週刊》今(7)日引述知情人士的說法,稱總統府幕僚研議針對陳水扁已判有罪確定的龍潭等4大弊案,由總統蔡英文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據《赦免法》第3條對受罪、刑宣告之人,給予免除其刑的執行。

對此,趙少康今在臉書指出,陳水扁保外就醫後又是站臺又是主持,早就是司法尊嚴最大的污點,如果想被特赦,他認爲,認錯、道歉、還錢三項條件,缺一不可。趙少康強調,不是不能特赦陳水扁,但蔡英文應該先跟阿扁協商,確認「認錯、道歉、還錢」三項條件缺一不可,再啓動後續程序。

趙少康也認爲,蔡英文恐在520前特赦阿扁的消息,可能是總統府想先看看各界反應,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不過趙少康表示,不管蔡英文劇本怎麼寫,阿扁貪污的錢必須全部歸還,被查出的11億元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了,更何況如果阿扁被特赦,在海外只凍結沒被沒收的8億元就要全部發還扁家,被查扣的豪宅、鑽石珠寶也會一併解凍,「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要人民怎麼接受?」

趙少康文末也列出蔡英文8年總統的歷史定位,包括關中天、斷了8個邦交國,把最高法院、大法官、NCC全都換成自己人馬,並諷刺表示,若蔡再無條件特赦阿扁,又留下一個不好的示範,這都是總統制下「贏者全拿」的弊病,總統的意志可以決定國家發展,難以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