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元資金回家!海外資金專法上路第一天 有臺商在回臺的途中

財政部。(圖/資料照)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今(15)日實施,根據財政部試算,如果匯回200萬元,投資智慧機械,走專法與或適用產創條例繳納的稅額差了22萬元。根據財政部透露,專法上路第一天,已經有業者提出申請,準備回臺的路途中

根據財政部的推估,如果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最高推估每年約有8900億元資金回來,兩年就有1.7兆元的資金回來。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今日上路,在財政部所公佈的子法當中,第14條所規範個人營利事業匯回境外資金或境外轉投資收益,已經擇定依本條例規定者,就不能該同一資金的投資適用其他法令所訂的最稅優惠。也就是說,如果是透過專法匯回的資金投資5G或智慧機械,就不能夠享受產創條例的5%優惠。

財政部舉例假設境外轉投資收益200萬匯回,想要投資智慧機械,如果是走產創條例優惠的話,匯回當時扣20%的稅,稅額爲40萬元,但是投資智慧機械有5%的抵減優惠,最後要繳的稅額是30萬元。

但是如果走專法的話,第一年匯回課徵8%的稅,就是16萬元,投資智慧機械屬於實質投資,稅率可以減半,所以最後只要繳交8萬元,比起走產創條例來說,差了22萬元。不過這筆資金就必須要依據專法的規範,必須在專戶中管理5年,且期滿後分3年提領。

財政部今日也透露,日後就有資金想要申請回臺,但是國稅局也要審覈,要有13個工作日,審覈過後資金也要有作業時間,但是確定短期之內可以看見資金依循專法在回臺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