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正宇涉貪碎念「辦立委要有把握」竟獲交保 羅智強重砲轟法院

立委集體收賄,立委趙正宇100萬元交保。(中時資料照)

檢調偵辦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其中立委趙正宇涉嫌透過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收受殯葬業者賄款近千萬元一案,臺北地院2日審訊後,裁定林家騏羈押禁見,趙正宇則以100萬元交保。對此,臺北市議員羅智強砲轟,「法院是想放老虎出來串供嗎?」更直呼押蒼蠅不押老虎,這是什麼邏輯

檢調偵辦立法委員集體收賄案,以貪污等罪聲押前太流負責人恆隆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時力黨前主席永明共10人。趙正宇家中被檢調搜索時,態度相當配合,但卻不斷碎念「辦立委要有把握」,對於家中有鉅額現金則說是「借來的」;至於賄款,趙正宇助理一肩扛下,表示賄款賭博輸光,並沒有給趙正宇。臺北地院2日審訊後,裁定林家騏羈押禁見,趙正宇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檢方不服,將提即時抗告

對於立委涉入貪污案,羅智強在臉書指出,不分黨派,只要貪污,就應依法嚴辦。然而,對於趙正宇以100萬元交保,助理被押,羅智強直呼「法院的裁定實在太扯,關蒼蠅不關老虎,法院是想放老虎出來串供嗎?」

羅智強指出,獲蔡英文鄭文燦力挺當選的趙正宇涉陽明山土地開發弊案,接受千萬賄賂,臺北地檢署上週五搜索趙正宇桃園市八德區的家,還查獲920萬元現金,聲押趙但被駁回;理由是,趙的助理林家騏已羈押,不羈押趙對後續偵查妨害不大,準趙以10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羅直言,完全看不懂法院的裁定邏輯,法院自己的裁定都說,依趙正宇到案供述,他涉犯貪污、不違背職務行爲收受賄賂罪嫌疑重大,所涉犯罪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高度湮滅、僞造、變造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可能性,「怎麼還交保?」

然而,法院對於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麒則裁定羈押禁見,理由是考量林長期擔任立委辦公室主任,對外接洽和立委相關業務,且和趙有主從關係,若保釋在外有串證、滅證之虞,影響後續追訴。且現今通訊軟體發達,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仍無法代替羈押,認爲有羈押必要,裁定林家麒羈押禁見。

羅智強直呼這是什麼奇怪的邏輯,難道林家麒的「通訊軟體」發達,趙正宇的「通訊軟體」就不發達?而林家麒保釋在外會有串證、滅證之虞會影響後續追訴,趙正宇就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