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胎記很熟!人夫「主觀視角」自拍偷情片 老婆一眼認出

李男主觀視角拍下和小三王女的偷情性愛影片,被妻子發現拿來當通姦證據。(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臺北一名李姓人夫每年跟妻子參加進香團大陸日本等地,沒想到李男竟揹着妻子,偷偷和同團認識的王姓女子交往上牀,還用「主觀視角」自拍2段偷情性愛片李妻看到影片怒告通姦,檢察官原以僅王女入鏡,無法確認男主角身分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臺北地檢署根據男主角身上特殊胎記跟李男相符,7日起訴2人涉嫌妨害家庭

據瞭解,本案當事人都年約30多歲,因爲有共同的信仰,因而從2014年起,幾乎每年都跟着同一個進香團,到大陸各地寺廟參拜,每次李男都和妻子同房,而王女則是同團香客,彼此都認識。

2018年初,李妻懷疑老公問題,隔幾天以探班名義到李男公司,剛好李男電腦開着,李妻就握着滑鼠瀏覽電腦,因爲好奇點開影片檔,赫然發現2段老公和王女在不同時間做愛時的自拍影片,且都是男主角拿着手機,用主觀視角拍攝,雖然沒有拍到男主角自己,但李妻一眼就認出男子手臂上有個明顯的特殊胎記,跟老公一模一樣,只是李男堅決否認,李妻因此提告。

王女到案坦承自己是影片女主角,而她也確實和李男交往,但沒有發生過性關係,這2段影片是因李男原稱已離婚纔跟她交往,結果事實上仍是有婦之夫,她一氣之下,把自己和別的男人做愛畫面寄給李男,目的是要氣李男。

檢察官調查發現,原來李男和王女除了因進香團同行外,也曾在2017年私下約去日本沖繩玩樂,即使在那裡發生性行爲,也因《刑法規定,在境外觸犯刑責1年以下的通姦與相姦罪,不罰,且無從證明李男是影片男主角,因此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但李妻提請再議後,高檢署指出,2段影片的存檔修改時間是在2016年間,肯定不是2人在日本發生性行爲時拍攝,雖然進香團行程莊嚴,且夫妻同房,偷情機會不大,但即使李男和王女是在大陸進香時上牀,也屬我國《刑法》管轄,尤其李男手臂上胎記明顯,足以用來辨識身分,認爲全案仍須再次調查,臺北地檢署第2度偵辦後,起訴李男和王女涉嫌通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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