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價差大惹民怨 彰縣府喊冤

彰化縣議員張欣倩賴澤民近日收到許多民衆陳情,指縣府辦理東彰快速道路用地徵收的協調價格補償標準不一,且若不同意就要用更低的徵收價格強制徵收,根本恐嚇。(吳建輝攝)

彰化縣府辦理東彰快速道路用地徵收,與地主協議價購土地,但多名地主30日指出,縣府協調的價格與補償標準不一,而且還揚言若不同意,就要用更低的價格強制徵收。對此,縣府喊冤表示,協議價購目前已完成了7成,徵收市價估價師對徵收土地評議全部過程公開、透明,可受公評

主張先生說,他位在員水路旁的農牧用地,緊鄰國有財產署旁,2010年5月底價是43萬8586元,換算每坪約5萬6935元,但他的土地縣府每坪收購不到2萬元;江姓地主也指出,他的土地隔着1條東山排水溝,排水溝以北每平方公尺3700元,以南卻高達8000元,讓他們霧煞煞。

縣議員張欣倩、賴澤民認爲,縣府辦理相關工程用地取得,應該要給民衆公平公正且透明的方案,降低民衆配合公共建設財產損失,協議價格有明顯落差,縣府做得不夠嚴謹。

縣府表示,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對2016年間的市價徵收有異議,但縣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該工程自2018年11月5日始獲交通部公路總局覈定補助,於2020年開始辦理用地取得作業,必須採2020年前3年內的市價辦理徵收。

縣府工務處指出,該項新闢工程在2020年1月13日通過基本設計審查路線定線,即辦理2次公聽會,並進行協議價購的查估委託,查估結果也邀不動產估價學者和在地不動產估價師審議通過,由於2016年的市價高於2020年前3年,已多次向地主說明,但少數地主仍提出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