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開徵耗水費 1年最多可收16億

經濟部鄧振中。(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降雨不足,全臺旱象難解,經濟部水利規劃,將針對每月用水量高於1,000度的用戶,開徵耗水費,最快2016年公告實施,隔年開始收費經濟部長鄧振中20日表示,預估每年徵收金額約16億元。

鄧振中21日上午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針對「目前供水情分析因應作爲、水源調配公平機制與耗水費規劃,以及合理調整抗旱休耕補償範圍」,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詢。他指出,若耗水費的開徵對象符合減徵獎勵,最高可獲得60%減徵優惠,年徵收總金額可望從16億元降至6億元。

水利署主任秘書賴建信解釋,減徵獎勵評估內容,包括廢水回收率節水評比、碳足跡認證等項目,各行業標準不盡相同,例如電子業的廢水回收率,就訂在75%,標準較高,但「節水越多,減徵獎勵越高」,是主要規劃方向

經濟部資料顯示,據評估,耗水費課徵戶數約5,742戶,年徵收金額約16億元,相關收入將用於改善自來水事業用水效率,以及乾旱時期緊急節約用水措施推動事宜

鄧振中說,經濟部花了2年時間研究耗水費方案,耗水費只針對用水大戶,不至於影響一般家庭用戶;至於何時實施2階限水,仍要視水情狀況而定。

不過立委楊瓊瓔質疑,經濟部先花2年時間研究耗水費,2016年定案、2017年開始收費,「一個政策性任務,比總統任期還要長,叫全國民衆何以堪!」

鄧振中說,開徵耗水費涉及水利法修法工作,經濟部會加速研議,在農曆年後提出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