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環境大作戰! 海南202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塑膠製品

▲▼海南祭出「禁塑令」。(圖/翻攝《海南日報》)

記者曾俊豪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海南省日前舉行記者會,宣佈自今年起將分種類逐步推動「全面禁塑」,預計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官方「禁止生產銷售名錄」內的塑料製品

新華社》報導,自2008年起,大陸官方在全國範圍內實施「限塑令」,海南於同年10月起實施《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產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宣告全島進入「限塑」階段。不過,「限塑」以後的海南,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製品使用量仍然居高不下。

根據統計,海南省每年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約12萬噸,其中省內產量約6.5萬噸,島內各大型商超售賣塑料袋,每個價格1角錢至5角錢。

海南省生態環境廳長鄧小剛指出,海南將修訂完善地方法規,制定頒佈並動態更新《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試行)》,結合省情發展需求,動態更新,第一批名錄將於今年年底前發佈。

鄧小剛提到,「現在關於全生物降解產品還沒有全國標準,其他省份也沒有相關標準,所以海南要創新,要做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全生物降解的地方標準。」隨着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的鋪開,供應量提升後,其成本會相應地大幅度下降;過渡期研究鼓勵或補貼政策

對於短期內無法替代飲料瓶洗髮精包裝瓶等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海南省也勇於嘗試,在《方案》中提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採用國際普遍實施的押金回收制度,建設回收體系進行回收,提高資源化回收利用效率。通過押金回退的方式,引導驅動一次性塑料標準包裝物回收,着力解決回收體系「最後一公里」的難題

至於禁塑的「時間表」,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地方性法規及標準體系,完善監管和執法體系,形成替代產品供給能力;2020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2025年底前,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名錄(試行)》的塑料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