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麗文、蘭萱、徐弘庭上政論節目指控 廖婉如告3人誹謗

廖婉如(右)2日到臺中地檢署按鈴提告3名嘴。(圖/記者陳玉攝)

記者陳玉/臺中報導

國民黨義務秘書長鄭麗文資深媒體人蘭萱臺北巿議員徐弘庭,9月26日於TVBS《少康戰情室》、10月1日中廣《蘭萱時間》,未經查證,指臺中巿長林佳龍夫人奇美博物館副館長廖婉如及奇美博物館拿下臺中巿政府花博採購標案;廖說「指控並非事實」,2日在律師聶瑞瑩陪同下,前往臺中地檢署按鈴控告3人誹謗。

廖婉如表示,這是自己第一次按鈴申告,鄭、蘭、徐3人,於9月26日《少康戰情室》、10月1日中廣《蘭萱時間》,就國民黨臺中巿議員李中在巿議會質詢林佳龍「夫人干政議題,不但未經查證,還加油添醋、指控她親自主持花博會議,而她本人及「家族擁有的這個博物館」還拿下花博標案。

▲廖婉如強調3名嘴指控並非事實,已造成她與奇美博物館形象受損。(圖/記者陳玉攝)

廖婉如強調,相關指控並非事實,當天是受邀出席花博座談會分享相關策展經驗,她與奇美博物館都未介入巿府標案,她尊重言論自由,但相關言論已造成她與奇美博物館形象受損,不得不提出告訴。

律師聶瑞瑩指出,鄭、蘭、徐3人是政論常客,也有查證管道能力,但3人不但未經查證,還加油添醋,已違反《刑法》第310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誹謗罪

另外,鄭麗文時任國民黨中央文傳主委,2005年縣市長選舉時就曾指控林佳龍是貪腐打手,遭林提告,臺中地院認爲鄭違反選罷法,一審判3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選後林與鄭和解,但沒想到鄭故技重施,林表示,將擇期對鄭提出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