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泥醉倒臥信義區夜店外 男大生竟拖入草叢性侵

一名正妹泥醉後躲臥在信義區夜店外,一名男大生竟大膽拖入草叢性侵。(中時資料庫)

一名年輕正妹2年前在北市信義區的夜店狂歡整夜,清晨離開時醉倒路邊,剛好有三名男大生經過,其中一名謝姓男大生見女方癱軟在地,竟然色慾薰心,支開另3名同學後,將她抱到一旁的草叢裡性侵,事後還謊稱3人替他把風,女方事後怒告四人性侵,犯下獸行的男大生才坦承,並表達願意賠償50萬且當志工反省,但女方事後精神受創長久就醫,不願接受道歉賠償,臺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男大生3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謝姓男大生在民國108年10月26日上午5時許,在臺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旁人行道,見一名妙齡女已因酒醉意識不清、身體無力而倒臥在地上,竟將A女抱起帶至路旁草叢內性侵,女方清醒後才知自己遭到侵犯報警。

警方調閱監視錄影帶後發現,A女在現場站立不穩、身體傾斜,坐在人行道後不久即倒臥在地,謝姓男大生等一行4人經過,由謝男前往找A女攀談搭訕後,就抱起帶至一旁草叢。

同行的朋友當場見A女當時講話不清、胡言亂語且發出酒醉後之叫聲,呈現癱軟狀態,還以爲謝男想要正在「把她」便在一旁等待,但一位時間太久,便前往草叢查看,當場看到女生衣衫不整,同學還問謝男有無與A女發生性行爲時,謝男答稱「這種違法的事情我不敢做」,還強調:「擔心被監視器拍到,要去案發地看附近有無監視器」,隨後一行人匆匆將女方衣物穿好後,協助通知女方家人便離去。

女方事後清醒後後發覺自己遭到性侵,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同時也在體內驗出謝男DNA,經警方調查後發現現場有四名男子,經傳喚到案後,謝男孩指稱當時是兩情相悅才發生關係,另三人在場把風,女方一怒之下四人全部提告。經檢方偵查後,除了謝男外,其餘三名同學均不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定,謝男造成A女傷害甚鉅,雖對A女深感抱歉並出具悔過書,亦願先給付新臺幣50萬元以彌補A女一部份,後續民事賠償亦會勇於承擔,更報名志工、深刻反省,請求宣告緩刑。

但法官認爲,謝於犯後否認犯行,且其爲逞色慾,竟在鬧區道路旁之草叢對A女性侵,造成A女心理創傷,至今仍在精神科就醫治療,甚至造成A女數次自殘,迄今仍無法走出傷痛、正常工作,亦因而取消出國唸書之計劃,A女表示不願收受被告之50萬元,也不同意給予被告緩刑機會,因此判刑3年2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