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用廚房 他吃完泡麪驚見女友、嫂嫂打成一團

黃姓女子前出與男友同居,卻爲了沖洗泡麪鍋具,和未來大嫂打成一團。(資料照)

還沒進門就有妯娌問題彰化縣33歲黃女與男友家人同住,幫男友煮泡麪後與男友大嫂曾女共用廚房水槽,只因洗碗水噴濺到奶瓶雙方一言不合竟發生推擠、拉扯,曾女跌倒在地,手臂破皮擦傷、後腦腫痛,憤而驗傷提告,彰化地院法官傷害罪判決黃女拘役5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黃女與許男及其哥哥嫂嫂一家人同住一個屋檐下;今年3月15日上午,黃女幫許男煮泡麪,帶着2個幼兒在廚房吃早餐的曾女也正在清洗奶瓶,因洗碗髒水噴到洗好的奶瓶,曾女不滿抱怨又要重洗一次,雙方因此起爭執。

「你沒看到我的奶瓶在這嗎?要我再洗一次!」曾女伸手拿奶瓶,黃女洗鍋的熱水就直接倒在她手上,還回說是故意的,不然要怎樣?讓曾女氣得將放奶嘴網子丟向黃女。

黃女閃過之後,也不甘示弱也抓住她雙手,更架柺子右手肘「肘擊」曾後腦杓,曾女重心不穩整個人往後倒向冰箱,還壓到女兒,起身後繼續拉扯;直到許男下樓撞見大喊「妳們在幹嘛?」雙方纔停手。事後曾女因頭暈想吐,驗傷發現腦震盪後憤怒提告。

黃女否認有推人去撞冰箱,也沒有害曾女跌倒,強調曾女腦震盪與她無關,許姓男友也出庭作證指,看到2人拉扯扭打,但女友並未推人。

審理法官認爲,若曾女真的被推倒壓到女兒,不至於毫無聞問,沒先安撫小孩反而起身繼續肢體衝突,難認曾女控訴被告出手攻擊致其跌倒腦震盪之陳述屬實,但是黃女出手抓傷人卻是事實,審酌黃女擔任pub調酒人員,目前與家人同住,須扶養與前夫所生就讀小一的女兒,故作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