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本週審職災保險法 民衆黨團主張:傷病全額工資、職災照護給付

政院會本週將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護法草案民衆黨團呼籲:傷病全額工資職災照護給付。(林縉明攝)

行政院會本週將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力拚立法院本會期完成三讀,不過,針對草案中明訂,職災給付從原本第一年7成、第二年5成,一律調整爲7成,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張,傷病全額工資、職災照護給付;同時,政府應成立專門行政法人,以職災保險基金每年覈撥或捐助10%至20%經費,由法人運作職業災害的預防、通報個案服務及重建,落實對勞工的照顧。

現行職災保險傷病給付是按勞工事故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70%,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第2年減爲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與原領工資差異大,導致勞工家計困頓、耗費心力在跟僱主訴訟,身心俱疲。

臺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現有職災補償相關規定散落在各法令,勞工根本無法瞭解相關的對應窗口;此外,有些小公司沒有強制納保勞保,因爲公司資源少,一旦發生事故,僱主根本無法負擔職災補償;最嚴重的是,僱主違法爲替勞工加保,往往都是出事情才知道沒有勞保,嚴重侵害勞工權益

民衆黨立委賴香伶指出,過去許多勞工職災給付爭議,大多是僱主不願補發傷病補助與原薪資約3至4成的差距,行政院修法草院雖然傷病給付都7成,但仍會對勞工生計造成影響,希望職災傷病給付達到百分之百。

此外,職災勞工保護法於勞保不足時啓動,由政府基金代付給付,像是死亡照顧跟職災補償費用等,一旦修法後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該法就會停止施行,賴香伶主張討論新版本前,應該把職災照護納入給付。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則認爲,現行勞工職災後續相關事宜很多是發包出去,沒辦法承擔職安所衍生的問題,因此,在體制上主張成立專責行政法人,可以有專業單位去做職災相關處理事宜,確保可以長期穩定協助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