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稱「陸配子女」可專案審查入境 陳以信:陳時中說禁止是在哈囉嗎?

國民黨分區立委陳以信。(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楊芸臺北報導

針對陸配子女來臺受限議題馬英九總統辦公室16日質疑與《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不符。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迴應,陸委會早已有依個案專案審查規定,特殊情節可依專案審查入境。對此,國民黨立委陳以信仍反問,若專案審查機制還有效存在,那陳時中的禁止說是在說哈囉嗎?

馬英九前總統辦公室16日指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的重要主張,就是要確保兒童不因國籍族裔種族性別社會背景的不同,而受歧視待遇。「沒有選擇臺灣,就要自己承擔」,這種以身分決定待遇的論調,正是上述公約所要排除的歧視,並嚴肅正告行政院長蘇貞昌,我國已經在2014年把1990年《聯合國兒權利公約》國內法化,制定公佈了《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這攸關政府是否遵守國際規範國家法律,「蘇貞昌身爲中華民國最高行政首長,必須依法行政,發言更應謹慎。」

針對馬辦言論,Kolas Yotaka稍早迴應,政府於防疫期間仍積極保障兒童、少年權益,只是因應防疫需要,所以暫時未將中國大陸籍配偶子女列在優先撤僑名單,馬辦引用兒童權利公約來類比,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批評,也與政府實際做法相去甚遠,且陸委會早已有依個案可專案審查的規定,特殊情節可依專案審查入境,與馬英九引用的兒童權利公約「使兒童與父母分離」情節不相同,

不過,陳以信在臉書發文回擊,行政院稱陸委會專案審查機制還有效存在,「那請問之前陳時中的禁止說是在說哈囉的嗎?」既然行政院說有,那就請家屬依法向陸委會申請專案審查,看看到底Kolas是不是在說哈囉的。

陳以信強調,行政院千萬不要小看《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所課以政府的法定義務適用範圍絕不是隻是「陸配子女」而已,本國人的「外配子女」,本國小孩的「外籍父母」,都在適用範圍內。如果現在政府不惜違約違法,拒絕採取人道立場,未來鄰近國家疫情要是持續擴大,旅遊禁令一旦擴大到日韓新等其他國家,難道屆時政府還能堅持「日配子女」、「韓配子女」、「新配子女」都不能跟着父母返臺嗎?

他呼籲,政府應該未雨綢繆,現在就對陸配外配採取相同立場,日後才能採取一致政策,以免臨時又要自己打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