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覈定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 臺灣亞洲第2

蘇揆覈定臺灣企業人權國家行動計劃(蘇揆臉書截圖)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蘇揆上午覈定「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報告後說,我們在世界人權日的這一天,成爲亞洲第2個制定發佈「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的國家,更顯現臺灣是一個重視民主與人權的國家,我們也會不斷朝人權立國目標持續邁進。請各部會檢視應有精進之道,讓臺灣更好。

蘇揆表示,今年是歐洲人公約簽署 70 週年,今天(12月10日)是聯合國大會所定的「世界人權日」,人權是普世價值,是每一個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人權的觀念,也不斷地演進發展

蘇揆說,任何國家在推動人權保障的道路上,難免會面臨各種挑戰,特別是臺灣,從威權走到民主,是一段漫長艱辛的道路,現在國人所擁有、如同呼吸空氣般存在的自由、民主、法治與人權,是幾代人不斷流血流汗、奮鬥爭取而來的,我們都應該非常珍惜,並共同加以守護。

蘇揆提及,有人說,「臺灣最美麗風景是人」,這裡所講的「人」,其實除了「人情味」,更重要的還有「人權」;對照近來香港好幾位民主派人士接連被捕,就可知臺灣社會是多麼幸福。政府除了推動各項福國利民政策,更必須持續精進各項人權保障工作

蘇揆表示,臺灣雖然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但基於對人權價值的堅持,我們仍然自主承諾履行國際人權公約,至今已完成聯合國9大人權公約中5部人權公約的國內法化,包括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政治權利、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兒童權利、身障者權利等公約,使臺灣的人權能與國際人權體系接軌、與時俱進。

蘇揆說,去年5月,我們制定「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施行法」,成爲亞洲第一個立法通過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去年的今天,我們立法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並在今年8月(8/1)揭牌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讓國家的人權保障機制更加成熟、完善。

蘇揆也指,政院也在今年6月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這是第一次用行政院具名提出報告,就4年來臺灣的人權工作進行檢視並提出未來期許,我們也將邀請國際人權專家來臺進行「在地審查」,這樣的臺灣模式,也普遍獲得國際肯定。

蘇揆強調,國家、企業及人權議題,已成爲國際間經貿協定洽談關鍵因素,重視企業人權,有利於我國對外經貿協定的談判,協助我國產業融入國際經貿體系與供應鏈,提升國家競爭力。「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聚焦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提供受害人有效救濟三大重點,彰顯我國對企業人權政策的重視及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