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跟騷法》草案 警政署:討債、狗仔跟拍不適用

警政署表示,將持續基層進行教育訓練。(林鬱平攝)

行政院22日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規定監視觀察、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騷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妨害名譽、冒用個資等8種行爲態樣,若使被害人生畏怖,足以影響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就觸法。不過,警政署強調,跟蹤騷擾的行爲定義,必須要與性或性別有關,以性別暴力前提,所以私人恩怨或債務糾紛、狗仔跟拍等,都不再規範內,將會持續對基層員警進行教育訓練。

2016年因發生臺大宅男殺害女友等多起恐怖情人案件婦女團體認爲《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無故跟追,處以罰鍰」等規定,對婦女的保障不足,內政部遂參考婦團訴求研訂草案。

警方表示,當時立法思維是以社維法爲例,以警察的行政做爲防制,但行政罰鍰究竟能否達成約制行爲人、保護被害人的目的,各界一直有疑慮,且跟騷的態樣及成因各異,若不問事件性質,一律交由警察調查裁罰,案件量不但激增,還有違警罰法再現的隱憂。

草案在2019年由立法院交由內政部再次研議時,警政署立即執行「防制跟蹤騷擾案件計劃」,透過實務經驗並持續蒐集各國法制,確立跟蹤騷擾應該犯罪化的方向,警察獲報後,會即時展開刑案偵查,發動拘捕、搜索、移送、建請聲押等刑事強制處分,制止行爲惡化。

警方認爲專法應以保護婦女、防治性別暴力爲主,所以採介接性平三法設計,讓公權力能即早介入,將跟蹤騷擾直接視爲犯罪,但並非不分案類全部列入。

基層員警表示,以後接獲民衆報案,除了要進行刑案偵查,還要書面告誡行爲人,再有騷擾要聲請保護令,偵查、防制工作全都要做,員警哀怨說,預料日後工作量將增加不少。

警政署表示,自2019年起即開始加強基層員警對性騷擾、性別暴力的敏感度,強調跟蹤騷擾是犯罪,打擊犯罪警察責無旁貸,所以將依未來法案內容預判情形評估人力調配方案,持續對基層進行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