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生分配向薄弱初中傾斜,是促進區域教育公平之舉

來源:中國教育報刊社

作者王營蒲公英評論特約評論員

5月27日,浙江省教育廳發佈《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從今年起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不低於60%,分配名額向薄弱初中傾斜;2022年起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

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是促進區域教育公平的一項重要舉措。“指標生”政策實施以來,各地積極行動,探索指標分配的方式方法,在此過程中也出現一些問題,有的地方分配指標比不足40%,且多由城區優質初中佔有,偏遠農村地區的薄弱初中很難分到一杯羹。

如此分配方式,給農村薄弱初中帶來的是釜底抽薪式的傷害。農村薄弱初中的尖子生看不到升入優質高中的希望,家長便紛紛找門路、想辦法,把孩子轉入城區優質初中,導致城鄉生源流動——許多農村學校人去樓空,城區學校則人滿爲患。另外,由於部分農村初中指標生名額少,大多數學生無緣優質高中,要麼進入當地普通高中,要麼進入職業學校,要麼流向社會,挫傷了農村薄弱初中的辦學積極性,導致教學質量幅度下降。

出現這種現象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對農村初中生源質量存有認知偏差,認爲城區初中學生素質高,考上大學可能性大,理應多分配指標生名額;二是縣(區)教育部門對學校的評價不盡合理,讓“矮子”和“巨人”比高低,農村學校指標生名額自然偏少。

事實上,無論是城市初中還是農村初中,學生成績多符合“正態分佈原理——尖子生處於曲線頂點,所佔比例並不大,不同羣體比例大體相當。若城區學校指標生比例過高,會讓一部分中等水平的學生進入當地優質高中;若農村學校指標生分配比例過低,會導致一些中上等水平的學生無緣優質高中。

農村學校指標生名額少,還與教育主管部門對初中學校的評價方式有關。據筆者所知,各地教育部門分配指標生的依據是,每年一次的綜合督導評估成績。教育部門按照綜合督導評估成績對轄區內的初中學校(包括城區學校和農村學校)進行排名,並按照排名決定指標生分配比例。

這種分配方式抹殺了城市學校和農村學校的區別,有失公平。有鑑於此,筆者認爲,在提高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分配比例的同時,縣(區)教育部門還要改革對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的督導評估方式:依據教育部頒佈的教育改革評價意見,對轄區內初中學校實施分類評價、增值評價。綜合考慮學校人數和教學質量增值幅度,對相同類型的城區初中、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分別排名,在總體分配比例不變的情況下,最終確立不同類型初中學校的分配名額。如此,才能充分調動各類學校的辦學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