痔瘡軟膏塗下體!男猥褻性侵次女111次還逼妻當衆口交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父親次女讀小四開始,對她猥褻108次、性侵3次,性侵前還先在次女下體痔瘡軟膏;甚至在子女面前,逼妻幫他口交。新北地院28日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罪罪嫌,判他368年合併應執行18年。

新北地院公佈的判決書指出,目前在押的50多歲父親,2009年起趁着妻子外出工作,夏天以「爸爸房間冷氣」(上圖/資料畫面)、冬天以「爸爸房間比較暖和」爲由,把年僅11歲次女叫到房間,摸她胸部和舔下體,共計108次。

根據判決,父親後來三度將痔瘡軟膏塗抹在次女下體,以手指性侵,最後一次甚至不顧她哭喊說「不要」,以及年紀最小的2歲兒子在旁,以生殖器性侵,她處女膜破裂流血。

據瞭解,女童母親曾於偵查時指控,有次和丈夫吵架,他竟當着小孩面前逼她口交。她在日記上寫下字字血淚,「連自己的女兒都不放過」、「整天只想吐(射精)、做愛」、「昨天舔、今天又來擦(藥)」。法官另查出父親也猥褻長女,已追加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