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高中女學測換「約砲」?女:不是18禁虐待都可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某大學醫學院曹姓醫大生,上網結識正準備學測的19歲女高中生,她拜託曹男指導功課,但沒錢付學費,害羞地LINE曹「不是18禁虐待的那種都可以」,曹男幫女生上2小時的課後,相約旅館幽會,女生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但臺北地檢署因只有2人的鹹溼對話無法證明曹男強迫女生髮生關係,1日不起訴曹男。

檢方調查,21歲的曹男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高中生,女生得知曹是醫大生,希望曹能當她的家教,指導學測,但她沒有錢付曹學費,曹男問女生那要怎麼辦,女生竟回「可以玩遊戲啊」、「不是18禁虐待那種都可以」。

女生還說她看過同學教室做,曹男問「被發現怎麼辦」,女生回「動作快一點就可以」,曹男心癢難耐,遂約女生到連鎖咖啡廳上2個小時的課,之後相約到旅館開房間

事後女生向同學分享此事,消息傳至老師,老師通知女生母親,女生母親追問事情經過後,憤而帶女兒報警提告。

檢方調查時,曹男辯稱當天是女生主動邀約,他只讓對方「含住」下體,沒有插入;女生則表示不願提告,但事後曹男有「盧」她「拜託再1次」,檢方過濾2人LINE對話紀錄,女生下體沒有性侵傷勢,沒有證據證明女生被迫發生關係,以罪嫌不足,不起訴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