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綜所稅要繳多少嗎? ET教你算

▲若還是搞不懂,其實,去各地稅捐稽徵排隊專人指導也行。(圖/記者一中攝)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時序已進入報稅旺季,面對多如牛毛的專有名詞、適用規定,不少民衆恐怕還沒報、就先睡了,有鑑於此,《ETtoday東森新聞雲》替讀者整理出報稅速成攻略,助新手一秒變專家,對於今(2016)年繳稅較少的人來說,可以把省下的時間拿去充實今年所得,明年繳稅時方能一雪前恥。

應繳納所得稅額怎麼計算?

應繳納所得稅額計算方式爲,前一年所得總額免稅額扣除額標準或列舉)−特別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綜合所得淨額×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所得有哪些?免稅額多少?扣除額多少?特別扣除額多少?

計算所得時,應考量薪資所得、利息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租賃及權利金所得、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退職所得、信託所得、營利所得、財產交易所得、其他所得。

免稅額部分,未滿70歲的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受撫養親屬每人免稅額以8萬5,000元計算;70歲以上的納稅義務人,其配偶、直系親屬每人免稅額以12萬7,500萬元計算

扣除額方面,可分爲「標準扣除額」及「列舉扣除額」,民衆可二擇一申報前者每人爲9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爲18萬元;後者包含捐贈、保險費醫藥費、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房租支出、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特別扣除額共分六大類,「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最高12.8萬元,「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也是12.8萬元,「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每戶最高27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都是2.5萬元,「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則是不得超過申報的總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