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化挺港 陸委會:將修港澳條例施行細則

行政院蘇貞昌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赴立法院報告施政方針並備質詢。(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2878票贊成、1票反對,正式通過「港版國安法」。而針對援助港人的港澳條例在野黨希望修改第18條規定,上午行政院長蘇貞昌直言,可由陸委會報行政院專案處理,「沒有修法必要」,但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在接下來的答詢中則表態直言,未來將會修施行細則,將相關規則制度化

民衆黨立委張其祿質詢時提到,關於香港情勢朝野都非常憤怒,要譴責中國,因爲這是很糟糕的事情。在實務上延伸,尤其中國這麼鴨霸做下去,情勢上變化,會有大量申請庇護的人出現。

張其祿提到,昨天陸委會有提出人道救援方案,立法院朝野協商也定調對中國發表譴責,落實昨天提的人權方案,但就像民進黨秘書長林飛帆所說,希望挺香港能制度性升級,因爲現階段還是用專案的方式,張其祿指出,以臺灣銅鑼灣書店林榮基案例來說,怎麼說都是政治迫害,但在臺灣還是用投資移民專案處理。

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態,會採人道援助跟關懷專案,「未來會修施行細則,有關港澳條例第18條的施行細則,在第25條,我們有準備好把它制度化,在施行細則裡面進一步制度化」。

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施行細則第25條則規定,「主管機關於有本條例第18條之情形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報請行政院專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