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司改會執行長酒駕被逮 林峰正認罪換緩起訴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律師林峰正5日晚間11時許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毫克,甚至涉嫌拒籤酒數據單,直到考量不認罪會被起訴,也不會聲請簡易判決,才點頭認罪。對此,林坦言自己做錯了,但強調沒有拒籤酒測單

林峰正酒駕遭北檢以5000元交保。(圖/翻攝自Youtube)

現年48歲的林峰正,是在前天晚間和朋友聚餐後,載着妻小行經臺北市復興北路地下道出口時,遇到松山分局交通分隊路檢,酒測值達0.58。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林當時一度拒絕在酒測數據單上簽名,改在欄位寫了「拒籤」。

在被帶回警局後,林峰正都有通過同心圓平衡感測試,並向警方表示只喝了2杯啤酒,且原本是由妻子開車,因5歲的小孩吵着要找媽媽才臨時換手,沒想到只開一小段路就被攔檢,但自認走路平衡沒問題,仍可安全駕駛,很驚訝數據怎麼如此高。

昨天移送臺北地檢署後,林峰正向檢方詢問有無緩起訴機會對方提醒前提必須「認罪」,林同意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以及上6小時交通安全講習課,訊後諭令5000元交保。林受訪時表示,「我錯了,不應酒後開車。」並否認曾拒籤酒測單,當下是在跟警方說明爲何酒後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