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要求職訓從業人員應接種疫苗 勞動部:95%已施打

爲提高疫苗接種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1月1日起全國30類從業人員需完整接種2劑疫苗才能從業。(報系資料照)

爲提高疫苗接種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1月1日起全國30類從業人員需完整接種2劑疫苗才能從業,除非有醫生證明不適合施打才能用篩檢代替,其中1類爲「職訓場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組長沈文麗表示,目前95%以上的從業人員均已接種疫苗,後續也會透過查處加強勸導。

依指揮中心規定,職訓場所所有工作人員及從業人員皆應接種新冠肺炎疫苗2劑且滿14天,復業及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同時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若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證明,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後續須每週1次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才能得提供服務。

據統計,全國至今約有1071家公私立及受補助的職訓場所,沈文麗說,目前公私立職訓場所95%以上的從業人員均已接種疫苗,未能接種疫苗多爲個人因素,但依指揮中心規定只能夠提出醫師證明、快篩仍然可以提供勞務,

沈文麗表示,依勞動部公佈的「職業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若受抽查訓練單位仍有未完整接種疫苗情形,將要求訓練單位限期改善,若是受補助單位未能改善將依契約或計劃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