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考國文非選擇題閱卷 文不對題、照抄試題給零分!

▲104年大學指考。(圖/資料照,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楊佳穎臺北報導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13日公佈指考國文英文科非選題評分標準,國文科閱卷召集人、國立政治大學中文系教授林啓屏指出,作文「審己以度人」,考生若能緊扣題旨發揮、論述周延、舉證詳實貼切、材料運用適當,可得A等分數,但文未終篇或一段成文者,至多18分,完全文不對題或照抄試題者則給予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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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中心指出,參與指考國文科閱卷的委員均爲國內各大學中文系、國文系、語文教育系或共同科之教師,共160人,分爲16組,抽閱全臺3千份試卷後訂定評分原則,而今年指考國文科非選擇題有兩大題,第一大題「文章解讀」佔18分,第二大題「作文」佔27分。

林啓屏指出,文章解讀評量重點在於是否能清楚說明魯迅孔乙己」行爲轉變與人物特質,只要說明清楚、內容完整、文筆流暢,可得A等分數(13~18分);內容平實但脈絡大致清楚者給B等分數(7~12分),說明不全、內容貧乏、脈絡不清者給C等分數(1~6分)。

針對文題目「審己以度人」,林啓屏表示,考生應就文題要求,針對意涵、相關例證、個人見解或體悟方面加以闡述,而評閱重點從「題旨發揮」、「資料掌握」、「結構安排」、「字句運用」等4項指標加以評分,若表達適當、體悟深刻、結構嚴謹、邏輯清晰、文筆流暢、修辭優美,可得A等(27至19分),若內容平實、體悟稍欠深刻、舉證平淡疏略、文筆平順、修辭尚可,可得B等(18至10分);若內容浮泛、體悟膚淺、舉證鬆散模糊、前後矛盾、邏輯不通、描寫粗陋,得C等(9至1分)。

另外,林啓屏也說,文未終篇或一段成文者,至多18分,並視標點符號之使用與錯別字多寡斟酌扣分;完全文不對題或作答內容完全照抄試題者,給予零分。

▼104年大學指考。(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