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劉建國愛情騙子挨告 陳斐娟不願和解

主持人陳斐娟劉建國提告損害賠償,戴着口罩出庭。(張孝義攝)

主持人陳斐娟在2017年的電視節目中,因李婉鈺自爆與劉建國的交往,以「劉建國是愛情騙子」當作預告,被劉建國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請求賠償50萬元並道歉,臺北地院6日開庭,陳斐娟請求法院傳喚「牀照當事人李婉鈺作證。

劉建國曾向士林地檢署控告陳斐娟誹謗,但偵查後不起訴處分,之後又向北院提告民事賠償,陳斐娟知悉後痛批劉建國應該去告李婉鈺。

劉建國委任律師主張,陳斐娟並非單純引用李婉鈺所述,由整個事件觀察,李婉鈺並未沒有說劉建國不忠,與陳斐娟「劉建國是愛情騙子」的預告在上意義有落差。律師強調,劉建國最在意的是,男女之間感情糾紛常常是各說各話,所以陳斐娟報導前卻沒有劉建國迴應。

陳斐娟表示,李婉鈺在節目中表達「李婉鈺與劉建國曾論及婚嫁」、「劉建國答應李婉鈺開記者會澄清」等,但劉建國卻違背承諾,她才用「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

同時,陳斐娟表示,節目製作團隊曾邀請劉建國上節目但遭拒絕,劉建國是政治人物隨時可開記者會,媒體都會報導;她本來就有有監督公衆人物的義務,劉建國是浪費訴訟資源,她不願與劉建國和解。

由於陳斐娟請求傳喚李婉鈺及節目製作人作證,法官當庭諭知陳斐娟陳報證人聯絡地址,再審酌是否有必要傳喚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