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建商少東傳婚變 分居逾3年法官判準離婚確定

名門貴族婚變,分居逾3年法官判準離婚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建商徐姓少東美國牛津大學就讀碩士時認識韓裔美國籍吳姓女子,2人在2014年結婚後,徐姓男子對方婚後經常出國,他母親住院對方也不聞不問,雙方鬧上法院歷審認定2人分居逾3年且婚姻破綻已深無法回覆,判準離婚,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徐男提起訴訟主張,他與吳女2014年在臺辦理結婚登記後,同赴英國完成學業,2015年7月返臺定居,但她婚後仍經常出國與他在臺共同生活期間甚短,且吳女以他父母難以相處爲由,在2017年11月29日搭機離臺,迄今未歸。

徐表示,他多次以網路通訊軟體與吳女對話,懇求吳女返臺共同生活,但她仍不願意,顯然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夫妻情義已失,且於他外祖母2018年死亡時,吳女未回臺奔喪祭拜,他母親住院療養期間,吳女亦不聞不問,兩造婚姻已生重大破綻,難以繼續維持。

吳女指出,徐男婚後漸出現暴力傾向,並長期沉迷於電動遊戲,且她從小在美成長,與徐的父母家人語言文化不通,併產生文化衝突年齡代溝,又因失去個人發展機會,長期情緒憂鬱,纔會在2017年返回美國居住。

吳女說,她返美期間,常與徐男用網路聯絡,且他也在2018年6月飛往美國慶祝她生日,並無惡意遺棄或拒絕徐男,如果法官判準離婚她要求徐男按月給付美金3000元的贍養費

一、二審都認定,徐男與吳女分居逾3年,吳女仍不願返臺與上訴人共同生活,彼此感情疏離,並無夫妻關愛之情,判準離婚,吳女也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她因判決離婚已陷於生活困難之狀態,不符合贍養費給付要件,駁回她的請求,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