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評人持大麻煙油遭逮 檢方諭令3萬元交保

葉姓網紅警方查獲持有大麻電子煙,經聲請提審後,法院認爲逮捕符合程序。(翻攝照片林鬱臺北報導

電影評論家左撇子」、葉姓網紅,29日在臉書《左撇子的電影博物館發文指控警方只是看到他手上有電子煙,就說懷疑那是大麻,他當下拿出手機錄影蒐證,警方卻將他上銬帶回警局,認爲警方違法搜索、逮捕,聲請提審。臺北地院認定逮捕程序合法,駁回葉男提審,北檢覆訊後,認爲葉涉犯持有二級毒品罪,諭令他3萬元交保。

大安分局表示,安和路派出所員警3月23日凌晨3時許,在安和路二段見葉男手持內含膏狀溶液的電子煙,且周邊散發濃厚大麻味,員警遂先請他配合警方至派出所協助調查,且葉男在路途中辯稱電子煙內含CBD大麻酚,相關事實促使警方以現行犯逮捕並帶返所內,並扣押他的電子煙採驗,並允許葉男行使通知律師權利

警方表示,員警在逮捕之前皆未阻止葉男錄影,但他遭逮捕後,身份已轉換爲現行犯,員警依法制止葉男錄影行爲,但執法員警的秘錄器自盤問起皆持續開啓,以維護雙方權益

另葉男所稱採驗過程執行2次,警方指出,是因爲膏狀內含物不易抽取,第1次樣本量不足,故執行2次,第2次採驗呈現陽性反應,採驗過程都有錄影存證。

葉男在當日4時許拒絕夜間訊問,8時律師到場後申請提審,17時收到法院通知20時開庭審理提審,22時開庭結束確認提審駁回,23時許由律師陪同下製作筆錄後移送,相關過程皆有紀錄可查,並無葉網路所稱無故遭警方上銬留置2天。

根據臺北地院刑事裁定書載員警發現聲請人身上散發大麻味,手中握有電子煙1支,且煙油亦呈現大麻的顏色等等情狀,據此認定聲請人爲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的現行犯,應認已盡釋明之責,故逮捕行爲應屬合法。

警方強調,員警執法依法有據,亦籲民衆勿混淆視聽,傷害警方執法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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