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去年10月止 營建署耐震管理系統 僅1%符合列管標準

六都2019至2022年耐震弱層補強申請情形簡表

爲確保地震後重要公有建物能正常使用,營建署2007年建置耐震管理系統,列管921大地震後、1999年以前建造的防救災辦公廳、消防、警務及醫院等建物,至去年10月止,已填報登載資料且符合列管標準者竟僅1%,遭審計部質疑列管不實,且未依急迫性排列補強優先順序。營建署允諾檢討填報流程,並確實更新資料庫。

行政院2017年覈定耐震評估及補強方案,要求中央及縣市政府加速列管1999年以前設計建造、921地震發生後須繼續維持機能的重要公有建築物,及供公衆使用的公有建築物。審計部統計至去年10月底,該系統列管3萬1055件,但有登載建造年分且符合列管標準者僅336件,逾9成未確實登載,失去系統建置精神。

審計部提到,該系統列管件數從2017年2萬7927件,至去年10月底共3萬1055件,顯示仍有老舊公有建築物未列管須補登,但該系統無法與相關係統資料庫勾稽比對,難有效掌握列管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

審計部也質疑,該系統部分列管案件未考量耐震能力急迫性,卻有機關先行辦理耐震評估或補強,影響預算資源,各機關應確實依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結果,依急迫性排列優先執行順序。

營建署解釋,耐震管理系統登載,並非納入全部公有建築物,因以自主填報方式列管,而未與建管系統和全國土地資料庫系統介接。由於建造年分等資訊未列入必填,土木技師完成評估後大多着眼於檢測結果,未來會要求填寫年分,且既有案件資料儘可能逐步補填,持續督促各機關確實依建物耐震評估結果、補強急迫性排列優先執行順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