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人甦醒成性騷累犯 襲胸還扯掉胸罩遭判重刑

植物甦醒成性騷累犯 襲胸還扯掉胸罩遭判重刑(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大壯碩的劉姓男子,趁身形嬌小的女子經過時抓捏她胸部,劉不滿女子拉住他質問,竟惱羞成怒,將對方壓在地上暴打,還藉機扯掉她上衣及胸罩,致她上身全裸,高院考量劉曾犯性騒擾案,不到半年就犯案,屬於累犯,依性騷擾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確定,另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1月,則可上訴。

判決指出,26歲劉男8年前出車禍,一度成爲植物人,甦醒後無法工作,在街上物品。今年2月,身高180公分體重120公斤的劉男,在捷運府中站出口人行道,見身高僅155公分、50公斤的年輕女子騎U-Bike經過身旁時,突然伸出左手用力抓捏她胸部。

女子不甘受辱,拉住劉男衣領質問爲何襲胸,並要報警,劉男則惱羞成怒反問對方有何證據證明他襲胸,雙方發生拉扯,劉竟出手毆打女子頭部及背部,並將她壓制在地上痛毆。

女子爲求脫身,反手抓捏劉體下體乘機脫逃並大聲呼救,但數秒後即遭劉拉回繼續壓制在地毆打,劉不顧女子反抗及路旁民衆大聲喝斥,雙手抓住女子上衣及胸罩後用力扯下,女子當街春光外泄,經民衆協助制服劉男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劉否認襲胸,辯稱因車禍後左手因傷無力,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是不小心碰觸對方手臂而己,還指是女方先脫他褲子,才脫對方衣服一審不採信劉說詞,依性騷擾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另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

劉上訴高院求輕判,但高院認爲,劉雖有身心障礙,但無法證明他在犯案時剋制力不足,且被害人因此事身心受創,劉迄今未和解,加上劉曾因性騷擾案件被判刑2月,去年9月才執行完畢,不到半年又犯案,屬於累犯,依法加重其刑,而一審未審酌劉是累犯,撤銷一審判決,依性騷擾罪改判5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另劉涉犯強制猥褻罪部分,改判11月,則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