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害周遭縣市4大慘 行政院拍板「行政區劃法」救援

賴清德指出行政區劃法是「均衡臺灣」的重要配套。(資料照/記者周宸亙攝)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17日通過「行政區劃法」草案,期望透過建立公開合理的行政區劃法律機制,解決直轄市帶來的4大慘,包括對於周邊地區人口資源產業建設造成強大磁吸效應,導致周邊縣市陸續產生留纔不易、財政狀況欠佳及施政效能難以有效提升等問題行政院長賴清德則說,此草案是行政院今年施政三大主軸「均衡臺灣」的重要配套,希望能解決當前地方治理困境,改善城鄉落差及資源分配失衡等問題。

內政部指出,目前臺灣行政區域計有6直轄市、16縣(市)、368鄉(鎮、市、區),行政區域間規模差距甚大,且直轄市未能肩負起「領頭羊角色,帶動整體區域發展,反而對於周邊地區的人口、資源、產業及建設造成強大磁吸效應,致使周邊縣市陸續產生留纔不易、財政狀況欠佳及施政效能難以有效提升等問題。

而「行政區劃法」草案通過後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認爲,行政區劃是指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其劃定的目的是爲了確認各級政府權力行使責任歸屬、管轄居民以及財政取得的範圍

依草案規定,行政區劃可採「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等2種方式並行,由各級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提出計劃,送經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以及其議會代表會同意或徵詢意見後,陳報上級主管機關覈定;另外,爲了廣納社會各界意見,本草案也規定人民團體得透過民意調查及參與公聽會形式表述意見。

賴清德則裁示,建立公開合理的行政區劃程序,並賦予各級政府辦理行政區劃工作法源依據,是行政院今年施政三大主軸「均衡臺灣」的重要配套,未來將配合其他相關法案推動及制度完備,解決當前地方治理困境,改善城鄉落差及資源分配失衡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