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節前催討酒駕罰鍰5千萬 查封594筆土地、25人境管

臺北分署查封不動產。(執行署提供)

士林分署查封各類酒品。(執行署提供)★《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高雄分署查封車輛。(執行署提供)

適逢歲末春節期間,民衆尾牙聚會、餐敘,酒後駕車機率增高,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爲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指示全國13分署自去年12月20日起至今天爲止,強力執行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共計執行2866案,執行金額5519萬9111元,充分展現遏止酒駕決心。

行政執行署表示,本次專案執行期間,總計共出動執行人員2084人次,查封土地594筆、建物108間、汽車9部、機車3輛,其他動產或股票129件、限制出境25人,含全部清償、分期繳納及經查扣財產之有效執行件數2866件,有效執行金額5519萬9111元。

其中,臺北分署執行王姓民衆吸毒騎車累犯總共遭裁罰27萬元,分署查封其北市中華路房屋。家人擔心房屋會被拍賣,便將欠款全部繳清。

士林分署執行潘姓民衆拒絕酒測累犯遭裁罰18萬元,分署查得義務人經營一家日式食堂,遂由行政執行官帶隊至食堂現場執行,共查扣現金1萬1530元、2瓶格蘭登威士忌、2瓶清酒及40幾瓶臺灣啤酒後,辦理分期繳納。

高雄分署執行郭姓民衆吸毒駕車遭裁罰12萬元,分署打算查封其賓士汽車之際,郭自知無法規避,便將罰鍰繳清。

執行署強調,將持續從嚴從速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以杜絕酒駕事件發生。並再度呼籲民衆,下週進入春節連假,務必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平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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